



申请人将附省级专家库专家审查意见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及承诺书在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递交→水利局审批→水利局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复,并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2、报批阶段: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申请文件1份;开发建设项目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4套(除附送审稿附件外,还需附专家意见书)。
办事机构:
1、报审阶段:(1)报告书: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审查文件1份;相应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8套(附编制单位资质证书、项目委托书、发改局或经信局备案文件或开展前期工作通知);报告书电子版1套。(2)报告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申请审查文件1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2套(附编制单位资质证书、项目委托书、发改局或经信局备案文件或开展前期工作通知、省级专家库审查意见、落实水土保持义务承诺书)。
办公地址: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报批稿10工作日完成审批。
凡从事自然资源开发、生产建设,水土保持验收,破坏地形、地貌、植被,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开工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凡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以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1千立方米以下的项目不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水土保持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自行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所有材料均递交盐边县水利局四楼水土保持股
申请人可在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进行咨询或递交送审材料→水利局组织专家技术评审(需进行踏勘的进行现场踏勘)→水利局形成评审专家意见书→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建设单位从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上报项目方案报批稿→水利局审批→水利局通知申请人领取批复,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并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36号
第一 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具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技术水平和业务水平,并由有关行业组织实施管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第二 办理程序
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需提交材料: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