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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水土保持专项行动生产建设项目集体约谈
2022-01-31 02:00:13
那么,如果生产建设项目中存在未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问题,相关部门又该如何查处呢?南通市水利局农村水利与水土保持处副处长朱成勇表示,水土保持方案,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行为,违反《水土保持法》第41条规定,按照水利部办公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的意见》,要及时整改。
水土保持工作是水利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南通落实水利强监管的重要方面。日前,水土保持方案区域评估,南通水利局召开了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生产建设项目集体约谈会,进一步解读水保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全市水保监督执法工作。
南通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建华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依法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重要性和违法后果的严重性,认真学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尽快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政执法部门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逾期未补报的项目,该立案的要立案,该处罚的要坚决处罚,确保法律执行到位。
掌上南通客户端记者 柯林志
今年以来,水利部、省水利厅及我市先后制定下发了《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生产建设项目存在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查处整改工作。6月初,市水利局对2016年以来市级立项目前仍未竣工验收的40个存在水保“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发放了《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多数项目建设单位积极配合,迅速行动。截止目前,已编制完成水保方案或正在编制方案的达到2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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