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GY)003293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需求:
五、开启
时间:2022-01-10 09:00:00(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 NXSA-CG2021-016
联系方式: 0954-7396602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代理机构:宁夏实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2-26
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元): 950000.00
方式:电子下载
电话: 15809663135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12-27 08:00:00 至 2021-12-31 18: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皓电话: 0954-7396602
名 称: 宁夏实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公寓E座240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售价: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最高限价(如有): 950000.00元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950000.0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p#分页标题#e#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宁夏众建科技有限公司)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1-10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磋商招标文件(开发区管委会)-最终.pdf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宁夏众建科技有限公司)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水报告书,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区域水资源论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招标文件
固原经济开发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950000.00
名 称: 宁夏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授权书,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保证金缴纳凭证注: 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扫描件附文件相应位置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取水证,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地 址: 固原经济开发区建业街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任晨昱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