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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水利局关于贵港覃塘产业园区总体地下水取水证规划修编(2017-2035)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
2022-03-15 02:00:04
按技术审查相关程序,经我局相关业务科室复核,并经局领导审核,我局同意《报告》提出覃塘产业园3个园区近期2025年年用水总量为2878.04万立方米,水资源论证表,远期2035年年用水总量为5428.54万立方米,占贵港市覃塘区用水总量指标的7.61%,14.36%;同意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中心出具的技术审查意见。请贵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合理布局园区产业用水结构,水资源论证,严格按规划用水总量控制园区用水。下阶段,贵单位应当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区域水资源监测、管理和保护工作。园区内单个独立取水项目建设时需按要求办理取水许可审批手续,按要求配套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园区范围、规模及取退水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
根据水利部、原国家计委《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0〕48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有关要求,取水证,我局委托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技术咨询中心对《贵港覃塘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水资源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单位于2019年10月14日组织对《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报告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完善。经审查单位复核,认为《报告》(报批稿)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并出具了技术审查意见。
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附件:关于发送贵港覃塘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咨询函〔2019〕136号)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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