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市水发〔2022〕335号
(二)基本同意项目选址、水土流失分析预测及设计标准。
天水市水务局关于天水海林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天水市工业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天水海林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的请示》(天工业国投司发〔2022〕112号)收悉。我局委托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技术评审,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现批复如下:
(二)对排水沟、沉沙池、洗车装置内的泥沙及时进行清理,并做好洒水工作。
(五)基本同意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天水海林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位于天水市秦州区七里墩,该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工程总占地1.06hm2。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5.3万m3,项目总投资36717.0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215.24万元。工程已于2020年10开工建设,水资源论证表,计划2023年6月完工,总工期33个月。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一)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三、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基本同意该方案编制深度。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按照西北黄土高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执行。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及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弃渣场选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六)基本同意工程土石方调运方案。
(八)同意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04.56万元。核定水土保持补偿费1.48万元。根据《甘肃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水资源论证表,本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十)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方案。
(三)及时委托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由于是补报方案,并对已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及危害进行调查的基础上,补报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四)基本同意本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06hm2。
(三)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建设单位要将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时分送项目所在地的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
(七)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天水市工业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效益分析。至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6.4%,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95,渣土防护率达到94.96%,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6.55%,区域水资源论证,林草覆盖率达到20%。
一、工程概况
五、本工程在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送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竣工验收,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