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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水利局关于对部分生产建设项房地产水土保持方案目未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进行约谈的通知
2022-12-13 02:00: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经日常巡查发现桂平金田起义红色旅游景区公路等生产建设项目已投产使用,区域水资源论证,但未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经我局研究,定于2020年11月19日在我局召开约谈会,请有关单位按时参加约谈。
一、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0年11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约谈会议人员名单发送至市水保站邮箱。
二、地点
附件:已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表
邮 ?箱:gxggsbz@126.com
(二)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水资源论证表,取水许可证,详见附件已投产使用生
三、参加约谈人员
2020年11月19日15:30-17:30。
(一)市水利局郭起炎副局长、水保站负责人;
四、其它
联系人:李贵清 ??联系电话:07754595817 ?18007856959
产建设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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