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732860200



关于做好2021年度水水平衡测试方法平衡测试工作的通知
2023-08-17 07:00:12
联系人:市水资源管理处 左剑英 戴志红
按照《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水平衡测试资质,重点计划用水户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其他计划用水户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为提高单位节水用水管理水平,就做好2021年水平衡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2021年3月24日
1. 各用水单位应委托专业测试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58186291
张家港市水务局
2. 被列入测试年度计划的用水单位(见附件),水平衡测试方法,水平衡测试方法,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测试工作方案书面报我局备案,并在2021年10月底前将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我局备案。
3. 水平衡测试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根据《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规定,对其下一年度用水计划指标进行核减。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