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水土保持方案许多企业不太了解,必赢626net为大家整理了水土保持方案的一些基础规定,供各位参考,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必赢626net入口首页公司。
编报范围: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方案分类:根据项目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程度,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一)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二)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下且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免于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编报时段: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开工建设之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手续。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审批方式、时限:生产建设单位申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水土保持方案。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0个工作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当组织技术评审机构开展技术评审。技术评审费用由审批部门承担并纳入部门预算。技术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面推行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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