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750.98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243.60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7.83万元;临时措施投资7.84万元;独立费用投资114.87万元;基本预备费23.0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3.795万元(生产运行期为预算数据,后期实际按当年自然资源部门统计为准)。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项目位于永安市西洋镇,项目区属低山丘陵地貌,中亚热带季风性气候,西洋镇不属于国家级、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属三明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5.项目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批准。
2.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扩大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范围,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4.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2019年12月20日
1.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本方案基本可行。
该项目组成有露天采场9.94hm2、排土场2.0hm2、工业场地2.43hm2、生活区0.63hm2、矿山道路2.65hm2,,征占地类型为林地及园地,项目建设区占地未涉及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该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为5000万元,矿山计划于2020年1月进行建设,于2020年10月投产运行。
4.定期向我局及所属水土保持监督机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永安市城投贸易有限公司:
一、项目总体概况
3.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7.65hm2。
永安市水利局
7.同意水土流失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6.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三、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6.按规定在基建期、开采期(按年核定开采量)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该项目为永安市自然资源局按有关国家政策以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的矿山。项目采矿权出让合同编号:350481C022019001,采矿权人:永安市城投贸易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矿山名称:福建省永安市上鱼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用);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取水证,生产规模:50万m3/年,矿区面积0.099395km2,开采标高+533m~+390m,采矿权出让单位: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出让有效期限10年。
你单位《关于申请永安市上鱼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的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永安市上鱼坑矿区建筑用花岗岩机制砂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现批复如下:
3.切实做好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